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楊志錦 綜合報道 江蘇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省監委主任王常松日前在《中國紀檢監察雜志》發表《深入整治群眾身邊腐敗和不正之風》一文(以下簡稱文章),披露了財政金融領域存在的問題。
文章表示,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公司是地方政府和人民群眾的“錢袋子”,事關地方金融安全、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社會和諧穩定。前些年,江蘇一些地方政府過度舉債搞建設,通過政府平臺公司高成本融資,造成債務大幅增長,政府債務風險比較突出。如果不能有效穩妥化解,容易演變為系統性風險。
文章披露,省紀委監委通過對部分債務問題嚴重地區開展重點監督檢查,以小切口解決大問題,嚴控地方政府債務增量,摸清了地方政府債務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債務總量大、增長快,有的地方債務規模和增長速度超出還款能力。
二是債務結構不合理,銀行債務比例低,非銀行金融機構債務占比高。
三是短期借款用于長期投資,形成債務惡性循環。
四是融資成本高,實際利率遠高于名義利率。
五是違規決策或盲目投資,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浪費。
六是有的黨員干部以“顧問費”“手續費”“咨詢費”“服務費”等中介費名義謀取非法利益,或者以違規融資、賺取“利息”的方式收受賄賂,推高了政府融資成本和債務規模。
文章表示,省紀委監委重點查處了省發改委原副主任祁彪、南通市原副市長陳曉東、南京市浦口區委原書記祁豫瑋等一批典型案件,以案促改,精準“止血”,向省委省政府提出了清理整頓地方融資平臺、化解地方債務的建議。
據江蘇省紀委監委此前披露,祁彪在干部提拔、推薦過程中培植親信、搞“小圈子”,進行權錢交易,形成政治問題與經濟問題交織;
利用職權和職務影響,充當地方政府平臺公司融資中介,通過虛增中介環節收取中介費的方式,收受巨額財物,推高地方政府債務;
伙同其子違規開展融資業務,募集公眾資金高息投向地方政府平臺,牟取巨額非法利益,增加金融風險和社會風險。
文章表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全面加大地方政府隱性債務化解力度,出臺規范融資平臺公司投融資行為、加強融資平臺公司經營性債務管理等文件,推動政府債務短期可承受、長期可持續,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風險。
據記者了解,江蘇省今年5月印發《關于規范融資平臺公司投融資行為的指導意見》。意見提出提高貸款和標準化產品比重,壓降非標規模;加強融資平臺公司融資總量控制;探索開展二級市場債券估值管理等措施。
意見還提出,融資平臺公司要加強融資成本管控,禁止以咨詢費、顧問服務費等名目,違規向第三方支付各類居間費用。融資平臺公司不得以變相集資方式融資。各地政府要組織國資監管部門、審計部門、財政部門、金融管理部門對縣級及縣級以下融資平臺公司開展專項排查,重點約束公職人員及其近親屬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變相參與融資平臺公司集資行為。
文章還披露了土地領域的問題。文章稱,土地是國計民生的“命根子”,是人民群眾安居樂業的根基。江蘇人均耕地僅0.86畝,遠低于全國人均水平,土地緊缺問題尤為明顯。近年來,江蘇地價逐年走高,一些領導干部把土地作為籌碼,搞靠地吃地、借地生財、以地謀私,利用職權采取暗示、授意、打招呼、批條子、指定、強占等方式,影響土地市場經營活動,為個人和親友謀取私利。
文章稱,深入剖析土地領域腐敗特點和成因,主要有5種情形:
一是插手土地招拍掛,規避程序或設置排他性條件,幫助特定關系人獲得土地。
二是變更土地規劃,違規增加建筑面積、延長開發時限、變更容積率、綠化率、限高要求等規劃限制。
三是變更土地價格,少數黨員干部向特定關系人低價出讓土地,再以政府行為推進周邊環境整治、學校醫院配套,土地升值,老板獲利。
四是減免土地出讓金,有的領導干部擅自決定減免、緩交土地出讓金,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
五是分配用地指標,由于用地指標供需不平衡,某種程度上“給指標就是給錢”,一些企業老板為此不惜重金賄賂黨政干部。
文章表示,省紀委監委重點查處淮安市原副市長王興堯、徐州市政協原副主席周寶純、南通市政協原副主席吳旭等典型案件。同時,針對案件查辦中暴露出的監管漏洞,督促有關地方和部門深入開展專項整治,完善土地審批、出讓、收儲、招拍掛等關鍵環節制度機制,凈化土地要素市場化配置環境,規范土地開發利用秩序,推動土地資源科學有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