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經濟報道 實習生古宇星 記者郭美婷 廣州報道
本周(4月25日-5月1日)最為重磅的事情為中共中央政治局4月29日召開會議,會議提到,要促進平臺經濟健康發展,完成平臺經濟專項整改,實施常態化監管,出臺支持平臺經濟規范健康發展的具體措施。該消息一出,午后恒生科技指數漲幅快速擴大至10%。
此外,國家市場監管總局也在本周公布了2022年立法規劃,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是市場監管總局2022年重點的立法項目,多項為一類立法項目。 此外,近期多個官方消息還透露出今年網絡交易監管風向。
本周知識產權動態密集。在4月26日第22個世界知識產權日到來之際,國家和地方紛紛總結發布知識產權保護及發展的成績單。南方財經合規科技研究院推出“解碼數據知識產權保護”專題,梳理百份政策圖解中國探路記,專訪北京、上海、廣州三地法院尋司法實踐之解,還有六位法學大咖共議理論探索與創新。專題報告《影視版權保護報告:長短之爭現狀與未來》也在這一天發布,試圖探討雙方應如何找到一條符合“平臺+版權方+創作者”各方利益的共贏之路。
一、平臺監管治理
1、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提出對平臺經濟常態化監管
中共中央政治局4月29日召開會議,會議提到,要促進平臺經濟健康發展,完成平臺經濟專項整改,實施常態化監管,出臺支持平臺經濟規范健康發展的具體措施。
消息一出,午后恒生科技指數漲幅快速擴大至10%,騰訊控股(0700.HK)漲逾12%,京東集團(9618.HK)漲逾22%,阿里巴巴(9988.HK)漲逾14%,美團(3690.HK)漲逾14%。
南財點評:從穩定市場預期的角度來理解,實施常態化監管意味著監管態度會更為平穩,規則也會不斷細化。確保相關法律的有效實施,特別是反壟斷法律這類負面清單規則的落實,是監管部門的職責,市場不應該期待政府在正當執法方面消極不作為,明確、清晰、透明的執法對于平臺健康發展很重要。
而且,強化競爭執法與經濟發展并不矛盾,競爭執法所推動的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是經濟長遠和高質量發展所必需。
2、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公布2022年立法規劃
4月27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公布了2022年立法規劃,立法項目共69部,反不正當競爭法、國務院關于經營者集中申報標準的規定等被列入第一類立法項目,需于6月30日前將送審稿以及有關材料送法制審查;價格法、商標法、個體工商戶條例等被列入第二類立法項目。此外,要求健全反壟斷法律規則體系,修訂禁止壟斷協議暫行規定、禁止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暫行規定等規章。
市場監管總局強調,要加強重點領域、新興領域的立法,推進基層普遍反映問題較多、不符合監管實際、存在監管空白領域法律法規的制修訂。健全規章清理工作機制,加快對現有規章的深度清理,推動將內容主要為相關工作標準或者內部工作規范的規章轉為規范性文件管理,保持規章的協調統一。加強立法研究,提升立法的前瞻性和科學性。
3、官方透露今年網絡交易監管重點
近期多個官方消息透露出今年網絡交易監管風向。一是4月28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網絡市場監管與服務示范區創建管理辦法(試行)》及其配套評估指標體系,是完善平臺經濟、數字經濟治理體系的重要舉措。二是市場監管總局競爭政策與大數據中心一份關于網絡交易風險評估與熱點專題服務項目公開招標公告,其中招標要求開展網絡交易領域監測工作,提供分析預警服務,構建相關模型,包括探索線上主體分級分類應用、構建“二選一”等相關模型等。
南財點評:近期不同渠道的官方消息釋放,能窺探網監工作的重點。例如,去年底成立的競爭政策與大數據中心,其職責規定要承擔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執法技術支撐工作;承擔市場監測技術支撐工作,組織開展市場分析預警風險評估、數據對接等支撐工作;承擔市場監管相關領域大數據分析應用工作,開展大數據分析預測評估研判、決策支持服務。而此次透露出的“二選一”模型搭建、平臺分級分類等也契合其提供技術支撐的職能,以完善監管工具、增強監管科學性。此外,網絡市場監管與服務示范區創建接下來也或將成為各地網監工作的重點。
4、網易云音樂訴騰訊音樂不正當競爭
4月27日,網易云音樂發布聲明稱就騰訊音樂娛樂集團(含QQ音樂、酷我音樂、酷狗音樂等產品)對于網易云音樂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正式提出訴訟。
網易云音樂稱,長久以來,騰訊音樂娛樂集團通過非法盜播偷放無授權歌曲、批量化冒名洗歌、跟隨式抄襲網易云音樂產品創新、逃避甚至對抗監管等方式侵犯網易云音樂著作權,并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騰訊音樂品牌公關負責人陳默在朋友圈回應稱“不會加入打嘴架的行列”。接下來,網易云音樂對騰訊音樂提起訴訟將如何走向,仍有待觀察。
南財點評:近年來,網絡不正當競爭糾紛日益增多,事實認定和法律適用難度加大,新領域新業態的權利邊界、責任認定等對司法提出新的要求。就在2022年3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若干問題的解釋》,對商業詆毀、網絡不正當競爭等社會關注的不正當競爭行為,作了進一步明確和細化。
如今,在線音樂市場已進入后獨家版權時代。在獨家版權破局后,“一超一強”外的音樂平臺復蘇。對于騰訊音樂和網易云音樂兩個領跑者而言,如何布局下一步棋,保住存量、爭奪增量尤為重要。數字音樂平臺后續的健康發展也需各方努力。
5、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印發《“十四五”廣告產業發展規劃》
4月26日,記者從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獲悉,該局印發《“十四五”廣告產業發展規劃》(以下簡稱《規劃》),系統謀劃“十四五”時期推動廣告產業高質量發展相關工作。
《規劃》設置了公益廣告振興行動、廣告領域“放管服”改革、廣告產業高質量發展引領工程、廣告產業服務能力提升行動、廣告法律法規體系的健全完善、廣告監管能力提升行動、廣告領域人才培養行動7個專項行動。
南財點評:近年來,廣告產業迅速發展,新模式、新業態、新技術不斷涌現,作為經濟發展的助推器,廣告產業健康發展,對促進消費和擴大內需具有重要意義。
6、市監總局對知網涉壟斷問題最新對應
4月25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回復了長江日報記者在網上的留言,表示已經關注到各方面反映的有關知網涉嫌壟斷的問題,目前正在依法開展相關工作。
這是自去年12月中南財經政法大學九旬退休教授趙德馨狀告中國知網(運營方為《中國學術期刊(光盤版)》電子雜志社有限公司)維權一事后的4個月以來,市場監管總局針對知網是否涉嫌行業壟斷的問題,第3次回復長江日報記者的網上留言。海外方面,日本提出《移動生態系統競爭力評估中期報告》,表達了對蘋果和谷歌強大控制力的擔憂。Google Play推出“safety section”新功能,幫助用戶明晰APP的數據收集與使用情況。
二、知識產權保護
1、《中國知識產權保護與營商環境新進展報告(2021)》發布
4月26日下午,全國打擊侵權假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中國知識產權保護與營商環境新進展報告(2021)》(以下簡稱《報告》)。
《報告》分析了2021年國際國內形勢,呈現了各地、各部門在統籌協調、法治建設、重點整治、司法保護、監管創新、宣傳教育、國際合作等方面新進展,闡述了提升投資貿易便利度、擴大市場準入開放度、增強市場競爭公平度、提高政務服務滿意度方面的新成效。此外,《報告》還展現了2021年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新進展。
南財點評: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是營商環境的一個重要部分。知識產權保護有利于營造尊重知識、崇尚創新、誠信守法、公平競爭的知識產權文化氛圍,塑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良好營商環境。
從權利人的角度來看,《報告》及發布會最值得關注的亮點,是打擊侵權假冒領域執法聯動、協作機制的強化。對很多權利人來說,知產維權具有一定的專業難度和成本壓力,而法院在責任判定、賠償金額計算等方面也存在裁判不一的情況,因此,上述行動不僅能夠幫助權利人通過行政投訴的方式更快地維權,也為司法維權提供了更直接的依據。
2、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發布計算機軟件著作權十大案件
4月26日,由中關村科學城管委會、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主辦,海淀區知識產權局、海淀區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出版社有限責任公司、中關村知識產權保護中心承辦的2022中關村知識產權論壇在北京舉行。
論壇上,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發布了計算機軟件著作權十大典型案例,涉及計算機軟件著作權案件中源代碼比對的問題、競業禁止協議對侵權認定的影響、合同履行的相關問題、合同變更和轉讓的相關問題、合同解除和解除權的相關問題、合同解除后果的相關問題等方面。
3、《深圳市檢察機關電子產品翻新產業知識產權刑事合規指引(試行)》發布
4月25日,在第22個“世界知識產權日”前夕,深圳市人民檢察院舉辦“電子產品翻新產業高峰論壇”。會上發布了《深圳市檢察機關電子產品翻新產業知識產權刑事合規指引(試行)》(以下簡稱“《指引》”),這是全國首個由檢察機關發布的產業刑事合規指引。
《指引》明確了電子產品翻新產業知識產權刑事合規的總體原則,提出了引導產業主動充分披露信息,顯著標注“翻新”標識,選用可靠零部件,提供一定期限保修服務等15條指引要求。同時,還公布了披露翻新信息的示范文本。
南財點評:電子產品翻新產業發展與國家鼓勵循環經濟的重大導向相一致,但由于合規標準缺失,侵權和犯罪界限模糊,合規意識強的頭部企業謹慎觀望,不計后果的小作坊大肆侵權乃至犯罪,導致市場上存在“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影響產業健康發展,迫切需要在產業層面制定知識產權刑事合規指引,厘清知識產權侵權犯罪的底線,為產業全面健康發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深圳市人民檢察院出臺的這份《指引》,旨在提高從業者規范意識,整治產業發展亂象,幫助電子產品翻新產業提高防范和化解合規經營風險的能力,最終實現產業規范化運行,全面保護產業從業主體、知識產權權利人和消費者三方合法權益。
4、上海浦東法院發布知識產權白皮書及10起典型案例
4月24日,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下稱上海浦東法院)發布知識產權司法服務保障“雙區聯動”白皮書,通報2021年度知識產權審判情況,介紹知識產權司法服務保障上海自貿區臨港新片區與浦東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引領區“雙區聯動”的主要做法,同時發布10起典型案例。
5、上海知識產權法院通報2021年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狀況
4月25日,上海知識產權法院通報2021年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狀況。2021年,上海知識產權法院共受理各類知識產權案件5432件,共審結各類知識產權案件4230件,案件平均審理天數165.49天。據上海知產法院介紹,2021年外觀設計案件大幅增長。
6、南財發布“解碼數據知識產權保護”系列專訪
在第22個世界知識產權日到來之際,南方財經合規科技研究院推出“解碼數據知識產權保護”專題,梳理百份政策圖解中國探路記,專訪北京、上海、廣州三地法院尋司法實踐之解,還有六位法學大咖共議理論探索與創新。
其中,梳理國家及地方超過100份數據知識產權相關政策的脈絡發現,相關政策主要涉及新業態知識產權保護、數據產權保護以及數據知識產權保護三個類別,其中新業態知識產權保護相關政策數量最多。北京立法強調數據全鏈條知識產權保護,上海多次明確提及“數據知識產權保護”,廣東出臺全國首份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文件,浙江多政府部門為數據知識產權保護護航,深圳多次在立法層面探索數據產權、知識產權保護。
7、南財發布《影視版權保護報告:長短之爭現狀與未來》
4月26日,南財合規科技研究院推出專題報告《影視版權保護報告:長短之爭現狀與未來》,以及系列報道《長短視頻版權之爭 尋找共贏之路》,試圖探討雙方應如何找到一條符合“平臺+版權方+創作者”各方利益的共贏之路。
《報告》將“長短之爭”議題切分為四大模塊,對“長短之爭”進行了前提的梳理,現狀的陳述,爭議的探討,解法的尋求,并在系列報道中,試圖從焦灼的長短視頻平臺戰局中,研判新的變量,探尋兼顧各方利益的新解法。
三、個人信息保護與數據安全
1、豆瓣回應其更新平臺個人信息保護政策
近日,豆瓣更新個人信息保護政策,有報道解讀稱“豆瓣開啟實名注冊制”。對此,豆瓣于4月27日回應稱,該解讀不符合事實,更新主要針對的是境外用戶,對其實名制注冊方式進行了完善,要求其綁定大陸手機號,或提供大陸身份證或其他證件信息的方式來進行注冊和登錄,且一般情況下無需提供身份證信息或人臉識別。
2、《數據防泄露技術指南》發布
4月26日,《數據防泄露技術指南》發布會召開。本次會議由中國信息協會信息安全專委會主辦,中國信息協會信息安全專業委員會數據安全工作組、北京天空衛士網絡安全技術有限公司聯合承辦。
《技術指南》旨在提升數據安全管理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加快構建數字經濟全方位安全保障體系,促進數據合理、合法、合規使用和流通,夯實數字經濟的基座。
3、券商對APP的合規問題進行回應
國家計算機病毒應急處理中心近期通過互聯網監測,發現17款移動APP存在隱私不合規問題,違規范圍涵蓋了網絡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等,同時涉嫌超范圍采集個人隱私信息。
對此,幾家被通報的券商APP相關人士回應,安卓應用市場比較多,大部分經營機構在主要的應用市場發布,一些小的應用市場未經授權從其他市場爬取,爬取過程中存在爬取版本過老、爬取信息丟失等情況,此次檢測存在提取檢測的版本不是從機構官方正式發布的應用市場下載的情況。
四、海外監管風云
1、日本提出《移動生態系統競爭力評估中期報告》
4月26日,日本政府在日本第六屆數字市場競爭大會上,提出了《移動生態系統競爭力評估中期報告》,表達其對于蘋果和谷歌在操作系統市場上的強大控制力的擔憂,并呼吁操作系統提供商在允許用戶使用第三方應用商店的同時,披露其相關系統的完整信息。
蘋果對此表示抗議,稱激烈的競爭涵蓋了其運營的各個領域,同時表示會繼續“與日本政府進行建設性接觸”。
2、近3000款APP將被從App Store下架
4月27日,應用情報公司Sensor Tower一項最新估計稱,蘋果的最近一次清理,可能將大約3000款長時間未更新的、半活躍的APP從App Store中下架。
近日,一些iOS開發者在社交媒體上稱,他們收到了蘋果關于舊應用若未在30天內更新將會被從App Store下架的通知。
據悉,Sensor Tower在對 2022 年至少有1萬次安裝的應用進行分析后,發現約有 2966 個應用和游戲可能面臨下架,因為它們最后一次更新是在 2018 年之前或期間。
3、Google Play推出“safety section”新功能
4月27日,Google Play商店推出了名為“safety section”的新功能,旨在告訴用戶APP收集了哪些個人數據,這些數據是否經過加密,將如何被使用,以及APP侵犯用戶安全和隱私的可能。通過該功能,用戶將明晰APP是否需要數據才能運行,以及數據收集能否關閉。
該功能將于未來幾周內向所有用戶開放,所有開發者需在7月20日前按Google Play數據安全部分要求,提供其APP的相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