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財經全媒體集團記者 徐倩宜 北京報道
錢某成立某科技公司,組織人員搭建第四方支付平臺,聚合多種支付方式通道借口,在沒有支付牌照的情況下,利用該平臺進行非法資金支付結算,幫助某賭場取現13億余元。
這是2022年9月9日,北京市朝陽檢察院發布的《網絡檢察白皮書》(以下簡稱《白皮書》)中提到的一個案例。
《白皮書》同時提到,隨著信息技術的日益發展,傳統的變現、轉賬等方式逐漸演變成如第四方支付平臺、虛擬貨幣等網絡洗錢方式。這些新型洗錢方式為電信網絡詐騙、網絡賭博等違法犯罪轉移資金,極大助推了違法犯罪活動發展蔓延,對社會經濟發展造成了嚴重沖擊。
第四方支付平臺成為網絡洗錢的重要通道
第四方支付平臺指,未獲得國家支付結算許可,違反國家支付結算制度,依托支付寶、財付通等正規第三方支付平臺,通過大量注冊商戶或個人賬戶非法搭建的支付通道。
《白皮書》指出,網絡賭博、地下錢莊等違法犯罪資金無法通過正常渠道流轉,由此滋生出專門為其提供資金支付結算服務的第四方支付黑色產業鏈。
同時,隨著“跑分”平臺等的興起,還出現了一些專門為平臺“跑分”的“碼農”(平臺招募的下線參與者)團伙,專門組織人員根據平臺指令進行大量轉賬。
跑分平臺,即以通過銀行通道、第三方、第四方支付平臺等手段,非法提供支付結算業務的平臺。
《白皮書》還提到一個案例,畢某某、滕某等17人對接境外“跑分”平臺,在京設立多個“跑分”窩點,組織人員根據加密聊天軟件內上線人員指令,集中進行轉賬操作,并有專人負責收購或者租賃銀行卡供團伙使用,法院查實關聯電詐案件一百余起。另外,由于虛擬貨幣難以監管,隱蔽性更強,一些犯罪團伙出于逃避監管和偵查的需要,均通過虛擬貨幣進行結算。
隨著快捷支付的發展,賭博網站代理收取賭博資金的方式也變的愈發多樣,許多資金轉移是通過微信紅包、微信轉賬、支付寶轉賬、POS機刷卡等快捷支付方式完成,相關賭資與嫌疑人日常消費收支相混雜,難以區分,需強化技術監管,有效識別預防,實現大數據精準阻擊。
北京朝陽檢察院在《白皮書》中提出建議,其中提到,要進一步完善第四方支付監管機制。
新型網絡犯罪逐年激增 犯罪嫌疑人呈現低齡化
朝陽區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胡靜介紹道,2017年至2022年6月間,網絡犯罪案件數量總體呈現快速上升趨勢,年均增長40%,其中2019年增長超70%。計算機及新型網絡犯罪案件數量于2020年至2021年連續兩年大幅增長,年均增長3.7倍。
2017年至2022年6月,計算機及新型網絡犯罪案件占網絡犯罪案件總數的29.8%。其中,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罪等新型網絡犯罪占比達八成,并且主要從2020年開始數量陡然增加,2021年繼續呈激增態勢。究其原因,主要是有關部門在全國范圍內集中開展“斷卡”行動,加大了對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的打擊力度。
另外,在計算機及新型網絡犯罪的涉案人員特點方面,朝陽區人民檢察院第二檢察部主任劉榮表示,總體呈現出“三低”特征。即低年齡、低學歷、低收入。犯罪嫌疑人年齡在20歲至40歲之間的約占受案總人數的85.96%,本科及以上學歷約占受案總人數的16.15%,無業人員占比高達77.20%。另外,共同犯罪比例較高,約占案件總量的5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