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吳抒穎 廣州報道
中國恒大于2023年5月12日公告稱,其收到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就深圳國際仲裁院2022年12月21日的仲裁裁決所發出的執行通知書,中國恒大、中國恒大附屬公司廣州凱隆置業有限公司(下稱“廣州凱隆”),以及中國恒大控股股東、執行董事許家印是該執行通知的被執行人。
這一仲裁與恒大地產此前所引入的戰投相關。2016年12月底開始,恒大在一年時間內先后引入3輪戰投,總金額達1300億元;后因回A失敗,恒大地產與戰略投資者商談轉為普通股。2020年11月,恒大地產宣布1257億元戰略投資者已簽訂補充協議轉為普通股。
根據公告內容,深圳國際仲裁院作出的仲裁裁決涉及和信恒聚(原中信聚恒)所持有的恒大地產1.6%的股份。
2016年12月及2020年11月期間,和信恒聚與上述被執行人簽訂恒大地產的增資及相關協議,向恒大地產增資50億元以獲得其1.6%的股份。后因恒大地產自行終止相關重組計劃,因此和信恒聚要求中國恒大、廣州凱隆以及許家印履行增資協議項下的回購承諾,并支付分紅、違約金及收益。
根據該執行通知,被執行事項包括:廣州凱隆、許家印支付恒大地產2020年度分紅的差額補足款約2.04億元,并承擔違約金約5123萬元;許家印、中國恒大以50億元回購和信恒聚持有的恒大地產股權;中國恒大支付和信恒聚持有恒大地產自2021年2月1日起計至完成回購的補償約7.7億元;中國恒大、廣州凱隆、許家印支付3553萬元的律師費、仲裁費及執行費。
據多名市場和法律人士稱,通過仲裁和執行尋求解決是市場化、法治化解決恒大集團債務問題的必由之路。此次仲裁和執行通知意味著恒大集團與曾經的戰略投資者之間就回購義務的糾紛露出了冰山一角。接下來,如果不能妥善解決被執行問題,許家印個人很可能從而“登上”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被限制高消費,成為“老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