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經濟報道 記者 崔文靜 北京報道
近日,證監會廈門證監局的一則罰單,揭露出創業板*ST 公司紅相股份6年造假騙局。
根據罰單,2015年上市的紅相股份,自2017年起即開啟造假模式,并在此后6年間虛增營業收入10.01億元、虛增利潤3.92億元。
財務造假之余,紅相股份還憑借虛假財務數據實施定向增發和可轉債融資,合計募資高達6.43億元。由于其發行文件是以欺騙手段騙取,因此被判為欺詐發行。
值得注意的是,與以往多數上市公司違法違規處罰不同,此番違法違規“關鍵少數”——紅相股份實控人、董事長兼總經理(以下簡稱實控人)被罰力度明顯加大。
紅相股份實控人被罰2288萬元,與公司的2513萬元處罰金額相近,且實控人被終身市場禁入。
業內人士認為,監管層此番處罰紅相股份的震懾效果顯著。
持續 6 年造假大騙局
日前,證監會廈門監管局、深交所分別向紅相股份出具罰單。罰單背后,一則持續長達6年的造假騙局浮出水面。
紅相股份主營電力設備及服務、新能源及工程、特種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于2015年2月17日登陸創業板 ,上市僅僅2年便走上財務造假之路。
在此后的長達6年時間內,紅相股份營業收入、凈利潤持續造假,合計虛增營業收入10.01億元、凈利潤3.92億元。
2017年-2020年期間,紅相股份虛增營業收入在當年披露總營收中的占比分別為 14.10%、19.49%、16.94%和20.12%,虛增凈利潤占比分別為 38.03%、47.72%、48.19%和29.79%。
更為嚴重的是,紅相股份在持續造假多年后,還于2019年、2020年使用虛假的財務數據實施定向增發股份和可轉債融資,合計募資高達6.43億元,這使其涉嫌構成欺詐發行,且違法情節嚴重、性質惡劣。
紅相股份被監管部門立案調查緣起于其 2022 年年報被審計機構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其違法違規行為由此進入監管視野。
監管處罰新動向
業內人士認為,紅相股份造假手段頗為隱蔽。
在公司實際控制人、主要負責人楊某的精心組織策劃下,紅相股份本部及5家子公司均通過虛構銷售、采購等業務實施系統性財務造假,虛假業務對應客戶供應商90余家,對應的采購、生產、銷售、物流等單據一應俱全,造假隱蔽性、欺騙性強,“真金白銀造假”的典型。
此次監管處罰的一個重要看點是 ,除了處罰上市公司,對相關責任人的處罰力度較以往明顯加大。
從罰款數額來看,紅相股份及其相關涉事人員合計被罰6556萬元,由紅相股份公司主體承擔2513萬元,公司實控人被罰 2288萬元,兩者不相上下。而對欺詐發行的處罰,紅相股份公司主體被罰58萬元,實控人個人被罰88萬元,對實控人責任追究的力度相比更大。
懲處上市公司的同時更要嚴懲“首惡”,這是市場呼聲所在,也是監管近期處罰的新動向。
此外,紅相股份實控人被處以大額罰款的同時,還被實施終身市場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