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李德尚玉 實習生郝文琪 北京報道
近日,在由亞洲開發銀行、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香港大學聯合舉辦的“中國碳排放權交易體系的政策與對話及未來之路”論壇上,生態環境部應對氣候變化司副司長逯世澤深入解讀了中國碳市場建設最新的情況以及碳排放權交易領域的下一步走勢。
自2021年7月16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啟動,已順利完成兩個履約周期的建設工作。逯世澤介紹,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運行總體平穩。截至去年年底,累積的成交額達到249億元,成交量達到4.4億噸。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交易更加活躍,第二個周期成交量是2.12億噸,成交額達到144億元,和第一個周期比,交易量增加19%,成交額增加89%。
逯世澤提出,這幾年中國碳價雖然與發達國家相比還有一定差距,但是整體中國碳價上漲的速度和幅度較大,碳價整體穩中有升。2021年開盤時碳價為48元/噸,去年收盤價為80元/噸左右。據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數據,3月29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收盤價為90.66元/噸,首次突破90元/噸。
碳市場首次將減排責任壓實到每一家企業
目前中國碳市場包括強制的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和自愿性的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市場,兩個市場共同構建了中國特色的碳市場體系。逯世澤指出,通過碳市場的建設運行,中國已初步摸索出符合中國特色的碳市場框架體系,這一體系在推動中國實現“雙碳”目標中發揮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碳市場能夠有效發揮市場機制的激勵約束作用,逯世澤總結了碳市場的四大主要作用:一是落實企業減排責任。通過碳市場,我國首次在全國范圍內把減排的責任壓實到了每一家企業。在碳交易的推動下,企業建立專業團隊,牢固樹立了降碳意識。二是降低行業和全社會減碳成本,碳市場是低成本的降碳工具,兩個履約周期全國電力行業總體減排成本降低約350億元。三是為碳定價活動錨定基準價格,以碳市場為核心的中國碳定價機制正在逐步形成。四是建立重點行業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探索建立符合中國實際的碳排放MRV體系,培育一大批碳減排和管理專業人才和技術服務機構。
擴充自愿減排交易市場覆蓋范圍,逐步引入有償分配
今年1月份,全國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CCER)市場重啟。2月4日,《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發布,并明確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稐l例》是我國應對氣候變化領域的第一部專門的法規,首次以行政法規的形式明確了碳排放權市場交易制度,具有里程碑意義。
展望全國碳市場建設的未來,逯世澤提出了中國碳市場下一步的四個重點工作。
第一,進一步完善制度體系,繼續扎實做好制度體系和管理體系建設。下一步將宣傳貫徹《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條例》,適時制修訂相關配套政策文件、技術規范持續做好碳排放數據質量管理工作。
第二,穩步擴大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行業覆蓋范圍。逯世澤表示,目前中國的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只覆蓋電力行業這一個行業,下一步要優先納入碳排放量大、產能過剩嚴重、減污降碳協同效果好、數據質量基礎好的重點行業。根據“成熟一個,覆蓋一個”的原則,逐步納入更多行業擴大市場覆蓋的排放量規模。爭取盡快實現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首次擴圍,發布新納入行業配額分配方案、核算核查指南。
第三,推進全國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市場建設,擴充自愿減排交易市場支持領域。逯世澤提出,要著力建立對接國際、規范有效、公平透明的自愿減排交易市場,激勵更廣泛的行業、企業參與減排;啟動新項目減排量上線交易,完善自愿減排市場制度體系,發布新方法學,建立自愿減排市場數據質量監管機制,推進與國際規則銜接。
第四,豐富市場功能,激發市場活力,包括完善配額分配方式,逐步引入有償分配;豐富碳市場交易品種、交易主體和交易方式,激發市場活力;加強市場交易監管,研究完善市場交易規則,提升交易活躍度。關于社會關注的有償分配的問題,逯世澤表示正在緊鑼密鼓開展各項準備工作。
碳市場機制是實現全社會低成本降碳的政策工具
為積極應對全球氣候變化,2020年9月中國在第75屆聯合國大會上提出“中國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的目標,“碳中和”也首次被寫入2021年政府工作報告。近年來,中國提出的“中國式現代化”“碳中和”和“碳達峰”等理念和實踐,為全球可持續發展注入了新的動力。
逯世澤提出我國碳市場建設的四條經驗啟示,并表示中國碳市場建設的實踐能夠為發展中國家提供借鑒。
第一,碳市場機制是實現全社會低成本降碳的政策工具。逯世澤認為建設碳市場不僅能夠推動行業綠色低碳轉型高質量發展,也為企業履行減碳責任提供了靈活選擇,幫助行業企業實現了低成本減碳,是發展中國家的重要選擇。對中國而言,碳市場機制是非常適合中國國情的一種機制,它既把減排的責任壓實到了企業,又充分考慮了企業的實際情況和承受能力,推動了企業的優勝劣汰。
建立符合本國國情的碳排放強度控制下的碳市場。根據行業發展情況并對標行業碳排放先進水平劃定碳排放強度基準值,既發揮碳市場對企業的激勵約束作用,又避免對行業發展產生不利影響。逯世澤表示,碳排放配額分配方式的選擇要符合國家特色和國情。當前,歐美多個國家已經完成碳達峰,他們采取的是總量控制的碳排放配額分配方式。目前中國現在處于碳達峰前期的階段,整體生產活動在不斷擴充,中國的碳排放配額分配方式是以強度為核心的,這種方式是中國的特色和創新,也可供很多發展中國家選擇。
第三,數據質量是保障碳市場健康平穩有序運行的根基。逯世澤認為,與碳稅這種經濟手段相比,碳市場手段更為靈活,但是對數據質量要求更高。無論是強制碳市場還是自愿碳市場都要下大功夫做好數據質量管理,要堅持“嚴管”底線建立一套閉環管理、簡單易行的管理體系。
第四,充分利用大數據等信息化手段提升監管效率。充分運用大數據、區塊鏈等信息化技術提升監管效率,實現智能預警與數據跟蹤,將數據問題消滅在“萌芽”階段,化解監管能力薄弱的問題。利用大數據和區塊鏈技術,推動重點行業碳排放數據質量走向正軌。
“和歐盟碳市場和一些發達國家的碳市場相比,中國碳市場還剛剛起步,我們剛運行了兩年多的時間”,逯世澤同時也呼吁專家、學者和企業代表對中國碳市場工作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建議,共同推動全球碳市場的繁榮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