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陳植 上海報道
為了進一步支持境外機構投資境內科技型企業,相關部門再放“大招”。
近日,商務部等十部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支持境外機構投資境內科技型企業的若干政策措施》(下稱《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提出的多項舉措一經發布,備受境外機構關注。
記者獲悉,其中最受境外機構熱議的,一是持續完善直接投資項下外匯管理,便利境外機構更好開展境內股權投資,支持境外機構通過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方式投資境內科技型企業;二是支持符合條件的境外機構在華發行人民幣債券,并投入科技領域。
一位境外創投機構人士向記者指出,這預示著未來相關部門一方面將擴大面向境內科技型企業股權投資的QFLP額度,甚至允許境外機構通過QFLP渠道投資單個境內科技型企業(允許項目直投);另一方面或允許符合條件的境外大型PE機構在境內發行熊貓債募資,專門投向境內科技型企業。
“此前,個別境外大型PE機構已探索先在境內發行熊貓債募資,再投資中國大型科技型企業的可行性。因為此舉一方面能減少他們的自有資金支出,另一方面也能減少資金跨境兌換投資過程中的匯率風險?!彼蛴浾叻治稣f。在《若干措施》發布后,這些境外大型PE機構的探索積極性可能水漲船高。
記者注意到,《若干措施》要求相關部門落實好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局《關于境外機構境內發行債券資金管理有關事宜的通知》,統一銀行間和交易所市場熊貓債資金登記、賬戶開立、資金匯兌及使用、統計監測等管理規則,完善境外機構境內發行人民幣債券資金管理要求,進一步便利境外機構在境內債券市場融資。
此外,《若干措施》還提出,對于科技型企業,發行債券尤其是信用類債券,能夠有效緩解因可抵押物不足造成的融資難問題。
一位境內券商投行部門人士認為,這或預示著境內科技企業所發行的信用類債券將很快面向境外機構開放。
值得注意的是,為了暢通項目退出,相關部門也積極響應境外機構的一系列需求。
一直以來,能否順利高效實現投資項目退出,是境外機構投資境內科技型企業普遍關注的問題?!度舾纱胧诽岢?,中國證監會等部門已圍繞境外上市、并購重組、份額轉讓等退出渠道,推出一系列配套舉措。
此外,針對境外機構關注的項目退出環節的所得稅稅收優惠操作復雜問題,《若干措施》出臺了配套的《便利境外機構享受有關稅收的協定優惠操作指引》,進一步便利境外機構完成項目退出的所得稅稅收優惠。
記者獲悉,未來商務部將會同相關部門,指導各地有關部門和機構,抓好政策措施落實落地,更好吸引境外機構加大在華投資,支持境內科技型企業融資發展。
境外機構期待募資投資端進一步“放開”
多位境外投資機構人士向記者直言,《若干措施》令他們的投資境內科技型企業意愿進一步增強。
一位境外VC機構亞太區首席代表向記者直言,在《若干措施》發布后,他們開始研究通過QFLP渠道直接股權投資境內科技型企業的可行性。
“以往,眾多境外投資機構的做法,要么是先在境內設立投向科技型企業的PE/VC基金,再申請獲批QFLP額度,最后尋求境外募資;要么先獲取QFLP額度完成境外募資,再投資境內符合條件的,面向科技型企業投資的創投基金?!彼嬖V記者。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這些做法都遇到QFLP額度申請獲批流程較慢、實際獲批額度不如預期等狀況,影響境外機構的境內科技產業股權投資策略。
因此,他們一方面希望《若干措施》能驅動相關部門將更多QFLP額度向科技型企業股權投資傾斜,另一方面能試點允許境外機構通過QFLP渠道投資單個境內科技型企業,進一步提升境外機構參與境內科技型企業股權投資的便利性與靈活性。
記者了解到,以往部分相關部門以“一事一議”的方式,允許符合條件的境外機構通過QFLP渠道投資單個境內科技型企業股權,但這種做法并不普遍。與此同時,境外機構需支付相對昂貴的QFLP額度租賃費用,且投資單個境內科技型企業股權事宜還需相關部門備案通過,導致投資成本較高且流程較慢。
“所以我們希望相關部門能給出專門的QFLP試點額度,專門允許境外機構股權投資單個科技型企業,進一步提升境外機構參與境內科技型企業股權投資的熱情?!边@位境外VC機構亞太區首席代表指出。
記者還獲悉,在《若干措施》發布后,部分境外大型PE機構還對境內發行熊貓債募資頗感興趣,此舉一方面能提升他們在境內的募資效率同時,降低募資成本,另一方面也有助于他們撬動更大的資金杠桿投向境內科技型企業。
“在歐美市場,不少大型PE機構都曾借助低利率環境,發行高收益債券用于杠桿收購或股權投資一些大型科技企業,進一步提升資本運作收益率。”一位境內大型PE機構人士告訴記者。
但他認為,考慮到股權投資的高風險性,目前相關部門未必會很快允許境外大型PE機構在境內發行熊貓債募資再投向科技型企業。但不排除相關部門會支持符合條件的境外大型企業在境內發行熊貓債募資,用于對相關科技產業開展行業并購或股權投資。畢竟,境外大型企業作為產業投資者,一方面具備更強的償債能力,另一方面也側重長期戰略投資,有助于推動相關科技產業迭代升級。
多位創投業內人士指出,目前市場認為在不久后,符合條件的境內科技型企業所發行的信用債或將面向境外投資者開放,令前者能更好地使用境外機構促進業務發展。
畢竟,目前部分地方對轄區內科技型企業給予的1000萬美元外債額度,未必能滿足企業發展過程中的境外融資需求,通過面向境外機構發行更大額度的信用債,或許是一個不錯的解決方案。
數據顯示,截至2024年2月底,交易所市場共發行科技創新公司債券632只,規模5917億元。
與此同時,相關部門還將在全國推廣跨境融資便利化試點,將初創期科技型企業納入試點主體范圍,規范探索“貸款+外部直投”等業務模式,豐富科技金融產品服務。
暢通項目退出“助力”境外機構追加投資
受二級市場波動加大等因素影響,能否進一步提升項目退出效率與成功率,同樣影響著境外機構投資境內科技型企業的意愿。
相關部門此前調研了解到,能不能順利高效實現投資項目退出,是境外機構普遍關注的問題。對此《若干措施》指出,中國證監會等部門圍繞境外上市、并購重組、份額轉讓等退出渠道,推出一系列配套舉措。
一是支持境外上市,相關部門將持續提高境外上市備案管理質效,加快備案辦理進度,持續暢通科技型企業境外上市渠道。
二是支持上市公司并購科技型企業,暢通投資機構退出渠道。未來,相關部門將繼續推進并購重組市場化改革,發揮資本市場并購重組主渠道功能,為境外機構投資境內科技型企業提供暢通的退出渠道。
三是將繼續優化私募份額轉讓流程和定價機制,推動私募基金和區域性股權市場的協同發展,拓寬私募基金退出渠道,形成“投資—退出—再投資”良性循環。在此過程中,相關部門鼓勵和支持境外機構發揮專業優勢和特長,積極參與相關投資交易。
上述境外VC機構亞太區首席代表指出,當前境內PE/VC基金份額轉讓仍存在底層資產不清晰、估值定價難、市場化機構參與度低、市場生態體系不健全等問題。這一方面需要相關部門繼續完善基于區塊鏈的場外市場基礎設施,建立數據可信共享和授權訪問機制,解決PE/VC基金份額轉讓過程中所面臨的各種信息不對稱問題;另一方面境外PE/VC基金可以分享自身在歐美私募股權基金份額轉讓方面的豐富操作經驗與優質資產洞察分析能力,加強境內PE/VC基金份額轉讓過程的操作規范化、透明化、標準化,創造更廣泛的基金份額轉讓空間,提升自身項目退出效率。
需要注意的是,在項目退出過程中如何便利享受稅收優惠,同樣是影響境外機構投資境內科技型企業意愿的一大關鍵因素。
據悉,根據中國與相關國家簽訂的稅收協定,符合條件的境外機構投資境內上市公司,可享受所得稅稅收優惠。目前,境外機構參與所投上市公司分紅派息時,需先提交《非居民納稅人享受協定待遇信息報告表》,才可享受協定優惠待遇,否則將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繳,再事后申請補充享受優惠待遇并辦理退稅。
在實際操作過程中,部分境外機構反映,若他們投資的A股上市公司數量較多,會面臨享受稅收優惠待遇的操作成本較高,運作體驗不夠便利等問題。
針對境外機構的上述痛點,國家稅務總局、中國證監會、商務部已深入調研,積極研究進一步優化上市公司派息扣繳稅款和結算程序——通過暢通政府部門、結算機構、上市公司信息交互,實現上市公司可直接按優惠規定對相關境外機構進行扣繳申報和派息,無需先行代扣代繳后再由境外機構申辦退稅,境外機構也無需每次向各個上市公司提交相關信息報告表,從而大幅提升境外投資機構享受項目退出所得稅稅收優惠的操作便利性。
這位境外VC機構亞太區首席代表指出,在歐美市場,當境外VC/PE機構發起新基金尋求出資人追加投資時,都需先將此前基金的大部分投資本金利潤返還給出資人,由此創造“投資-收益返還-追加投資”的良性循環。
“隨著中國經濟轉型發展與產業迭代升級,眾多境外出資人對投資中國科技產業頗感興趣。若相關項目退出效率與成功率均能大幅提升,讓境外出資人看到實實在在的收益回報,他們追加投資境內科技型企業的額度也會相應持續增加。”他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