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唐韶葵 上海報道
8月29日,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印發《關于規范本市住宅維修資金管理的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提出商品住宅房屋維修資金歸集標準: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積成本價計價。按照本市公有住房出售政策中有關規定執行(包括房屋維修資金、電梯水泵大修更新資金、街坊公共設施管理維修資金),三項資金合并使用。
上述歸集標準由市房屋管理局適時調整并公布。據透露,新建房屋首次歸集,已開通業主大會賬戶的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內,新建房屋的維修資金交存至該物業管理區域業主大會賬戶。2019年3月1日前完成首期維修資金交款的項目,建設單位應在業主大會成立之后起15日內,墊付尚未出售商品住宅中原應由物業買受人交納的維修資金,交存至所在區的維修資金專戶。
與此同時,《規定》明確,維修資金再次籌集,管理規約中應當明確維修資金日常補充籌集規則。小區維修資金余額不足首期籌集金額30%的,業主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的相關規定、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規約或者業主大會的決定,采取一次性或分期方式再次籌集維修資金。屬地街鎮應根據區房屋行政管理部門提供的相關小區清單書面通知相關業主委員會,督促其按照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規約啟動再次籌集程序,或召開業主大會就再次籌集事項進行表決。
上海房管局對此進行了解讀,指出前述《規定》是為進一步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物業管理條例》《上海市住宅物業管理規定》中關于住宅維修資金相關規定,結合當前管理工作實際而制定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進一步明確市、區房管部門、市物業中心各單位承擔住宅維修資金和公共收益相關工作的具體職責。
二、進一步細分物業管理區域內不同住宅類型維修資金的首次歸集原則,分別對商品住宅、公有住房售后、公共建筑設施、機動車停車庫以及非居住房屋的歸集標準進行了明確。
三、重申住宅維修資金的交納手續,按新建房屋首次歸集、維修資金續籌方式分別進行了說明。
四、完善業主大會賬戶的開戶行選擇、賬戶的開立、賬戶的變更及賬戶的注銷等流程,新增商品住宅業主大會賬戶資金管理模式。
五、規范授權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委員會使用維修資金的流程,完善維修資金實施方案的內容、業主大會成立前及成立后的維修資金使用程序、支取維修資金書面材料。
六、細化區房屋行政管理部門組織代為維修后維修資金的使用條件及具體程序。
七、進一步明確業主大會賬戶賬目公布的具體工作要求以及賬目查詢的流程和渠道,規范相關主體行為,便于業主查詢。
八、進一步明確因人民法院判決公有住房售后房屋恢復為租賃狀態、相關銀行預留印鑒缺失的處理、居委會代為履職的情形、歷史遺留問題處置等。
此前的8月23日,國新辦舉行“推動高質量發展”系列主題新聞發布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此次發布會明確,研究建立房屋體檢、房屋養老金、房屋保險制度,構建全生命周期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發布會同時明確,目前,上海等22個城市正在試點。
上海中原地產市場分析師盧文曦指出,《規定》進一步細化了維修資金的歸集使用及適用的對象范圍等。這表明,夯實住房養老維修基金個人賬戶部分,是住房養老維修體系的重要一環。此外,《規定》還針對各種產權性質不一樣的房屋維修基金的使用方法進行了歸類,比如共有產權房等也給出了執行參考。
分析人士則認為,上??焖俑M房屋維修基金實施的相關細則,有望迅速落地實操樣本,也可為其他試點城市提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