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政要聞
國家發展改革委:加強“信易貸”信息歸集,推動人員、資質、進出口等信息共享
9月19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舉行9月份新聞發布會,國家發展改革委政策研究室主任、新聞發言人金賢東在發布會上表示,“信易貸”是解決企業特別是民營中小微企業融資問題的一項政策工具,推動實現企業“信用越好,貸款越容易”。今年6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聯合印發通知,健全全國一體化平臺網絡,提升中小微企業融資便利水平,推動“信易貸”工作由“擴面”向“提質”轉變。具體有三方面進展。
一是信用信息歸集共享水平大幅提升。信用信息歸集共享是促進金融支持中小微企業的關鍵。國家發展改革委報請以清單形式,明確將企業登記注冊、納稅、社保、住房公積金、水電氣費等74項涉企信用信息納入歸集共享范圍,有效緩解銀企信息不對稱難題,為銀行機構開展信貸業務打好基礎。
二是基礎設施網絡基本形成。建立并不斷完善全國融資信用服務平臺,加快對地方功能重復、運行低效的融資信用服務平臺進行歸并整合,推動形成了全國一體化平臺網絡,在信用信息查詢、融資需求對接、惠企政策直達、融資增信服務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三是服務企業融資能力顯著增強。全國融資信用服務平臺與21家全國性金融機構開展“總對總”專線對接,實現數據共享。指導地方融資信用服務平臺與有關銀行機構聯合開發“信易貸”專項產品,面向具體領域精準供給金融服務。
下一步,國家發展改革委將繼續提升“信易貸”工作水平,為民營中小微企業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務,重點做到“三個加強”。
一是加強平臺優化整合。加快整合融資信用服務平臺,原則上一個省份只保留一個省級平臺,市級、縣級設立的平臺不超過一個,確保年底前完成整合任務。推動整合保留的地方平臺全部納入全國一體化融資信用服務平臺網絡管理。推動各地依托地方平臺匯聚金融便民惠企政策,力爭實現在線辦理,推動各項政策直達快享。
二是加強信息歸集共享。進一步擴大信用信息歸集和共享范圍,推動企業主要人員信息、各類資質信息、進出口信息等17類、37項信用信息及時高質共享。加大國家層面“總對總”共享力度,加強數據質量協同治理。
三是加強與金融機構務實合作。金融機構與融資信用服務平臺深度合作,才能把數據價值轉化為融資優勢。將進一步深化地方平臺與銀行機構在信息共享、系統對接、數據治理、聯合建模等方面的務實合作,把信用信息真正轉化為企業的增信手段。同時,針對特色產業開發專項“信易貸”產品,為鏈主企業及上下游交易方提供信貸支持,激活全產業鏈條活力。
金融監管總局:加強金融租賃公司監管,主要出資人持股比例不得低于51%
9月20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對外發布《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進一步加強金融租賃公司監管,防范金融風險,優化金融服務,促進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
《辦法》修改完善了金融租賃公司的主要出資人制度。提高金融租賃公司最低注冊資本金要求,增強風險抵御能力。將金融租賃公司主要出資人持股比例要求由不低于30%提高至不低于51%。一是有利于壓實股東責任,促進股東積極發揮支持作用;二是有利于提高決策效率,避免由于股權過度分散導致公司治理失效失衡等問題;三是有利于明確金融機構的大股東和實際控制人,防范股東通過代持、隱瞞一致行動關系等方式規避監管、違規操控甚至掏空金融租賃公司等問題。
《辦法》強化了業務分類監管。按照業務風險程度及所需專業能力差異,進一步厘清基礎業務和專項業務范圍,刪除非主業、非必要類業務,嚴格業務分級監管;加強公司治理監管,進一步明確了金融租賃公司黨的建設、“三會一層”、股東義務、薪酬管理、關聯交易、信息披露等方面監管要求;強化風險管理,規范涉外融資租賃業務,完善業務經營規則。
《辦法》新增監管指標,加大監管力度。一是新增杠桿率及財務杠桿倍數指標,其中杠桿率指標不得低于6%,財務杠桿倍數指標不得超過10倍;二是將撥備覆蓋率由不低于150%下調為不低于100%,在確保損失準備能夠有效覆蓋預期信用損失的基礎上,支持金融租賃公司加大對實體經濟支持力度;三是新增租賃應收款撥備率、流動性比例、流動性覆蓋率等指標,進一步完善監管指標體系。
生態環境部:環評改革再深化,“兩高”等項目審批權限調整至省級部門
近日,生態環境部印發《關于進一步深化環境影響評價改革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強化環評的源頭預防作用,推動環評管理既“放得活”又“管得住”。
生態環境部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放管理司有關負責人介紹,環評是源頭預防的主體性制度,對服務經濟綠色高質量發展和美麗中國建設具有重要意義。近年來,生態環境部持續深化環評改革,取得了明顯成效,也出現了基層審批數量較大、環評機構亂象等問題。
《通知》指出,將通過開展優化環評分類管理的改革試點,探索環評文件標準化編制、智能化輔助審批,為取消部分生產工藝簡單、污染防治措施成熟、環境影響較小的項目環評積累經驗,減少污染影響類環評文件審批數量,切實減輕基層和企業負擔,起到“放得活”的作用。
《通知》要求,將“兩高”等環境影響重大項目的環評審批權限調整至省級生態環境部門,強化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和規劃環評對項目選址的指導,對取消項目環評企業加強排污許可和執法監管,嚴格環評文件質量監管、嚴懲環評弄虛作假等措施,落實“管得住”的要求。
《通知》進一步要求,將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在審批過程中,將環評單位落實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程序、編制主持人全過程組織參與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工作等情況納入監督檢查。在落實信用監管機制方面,對信用良好的環評單位,減少復核和抽查的比例、頻次,做到“無事不擾”;對納入“黑名單”的環評單位依法禁止從業;對信用較差的環評單位,住所所在地市級生態環境部門應每年開展現場檢查,確保具備基本技術能力等條件。在強化責任追究方面,深入開展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弄虛作假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及時發現、嚴厲查處弄虛作假行為等。
地方行動
寧夏:搭建供需對接平臺,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改造
9月19日,寧夏回族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組織開展大規模設備更新改造“供需對接”活動,暢通經濟循環發展,推動更新改造企業和裝備供應企業“雙向奔赴”。來自全區的120多家有設備更新改造需求的企業、34家裝備制造供應企業、30家金融機構報名參加。
寧夏回族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宣貫了全區大規模設備更新改造最新政策、金融支持措施,發布了《設備更新需求清單》《裝備供應清單》《金融服務機構名單》。供給側企業代表展示了最新產品和服務能力,面對現場需求企業給出了7—9折優惠價格、產品保質期延長至5年等優惠。設備更新改造企業代表集中發布采購需求約86億元。金融機構主動對接企業做好融資跟進服務。
自今年3月國務院部署大規模設備更新工作以來,寧夏印發大規模設備更新改造實施方案,提前儲備覆蓋重點工業領域“設備更新改造項目庫”,爭取第一批再貸款41億元、超長期特別國債5800多萬元,創新建立“你需我供,一點即成”設備供應超市,推動銀行設立“設備更新改造專項貸”、降低貸款利率、優化貸款程序。
寧夏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相關負責人介紹,“下一步,將通過組織開展現代化工、新材料、數字信息、輕工紡織等領域產需對接活動,結合政策研究、供需對接、保障服務、示范引領等協同聯動舉措,進一步推動我區大規模設備更新改造工作走深走實?!?/p>
內蒙古:實施“英才興蒙”工程,將柔性引進人才團隊納入支持范圍
近日,內蒙古自治區黨委辦公廳、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實施“英才興蒙”工程若干政策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得到社會各界廣泛關注,為人才驅動創新發展和推進科技“突圍”提供了有力支撐。
《意見》主要在四個方面有所創新。一是在引進人才方面,聚焦重點領域吸引集聚人才,加大剛性引進人才科研經費支持力度,根據人才不同領域、類別及所實施項目情況確定相應支持標準、明確經費保障渠道,并將柔性引進人才團隊納入支持范圍。二是培育人才方面,提出建立人才成長全周期跟蹤培養機制,本土人才及其團隊享受晉級激勵、滾動支持等疊加政策扶持,并首次明確提出對培養新增的四類以上人才和相關單位給予自主工作經費獎勵支持。三是人才留用方面,在薪酬、職稱評聘、服務保障等方面提出細化支持舉措,并明確本土培養人才與引進人才享受同等待遇。四是人才禮遇方面,首次提出在全區范圍內為一至六類人才發放人才卡,構建“一碼通”人才服務體系。按照分類分級統籌安排的原則,做好各類人才子女入學、配偶就業、安居保障等服務保障,提供醫療保健、交通出行等便捷服務。
《意見》聚焦服務支撐辦好兩件大事目標,圍繞自治區科技“突圍”工程和發展新質生產力所需,體現人才分類的系統思維,突出平臺建設和團隊作用,并注重集成整合,實現了引進、培養、待遇保障“三合一”,同時在分類認定、擇優支持、跟蹤考核等各環節體現需求導向和實績導向,推動“英才興蒙”作用貫穿于工程實施全過程。
《意見》要求,以職業屬性和崗位要求為基礎,兼顧水平業績與發展潛力,打破過去引進人才與本土人才雙重分類評價體系,并首次提出自治區層面統一的六類人才劃分標準,力求構建明確清晰、科學規范的人才分類與評價標準,同時將人才分類與激勵措施貫穿于引進培養各方面。在激發用人主體和人才主體干事創業積極性方面,提出了對本土培養新增的一至四類人才給予獎勵性科研經費支持,同時對人才培養成效顯著的用人單位給予一定經費支持。樹立重實干重實績的導向,對符合條件的四類以上人才,可優先推薦使用至重要崗位,最大限度調動和激勵高層次人才充分發揮作用。
下一步,內蒙古自治區將建立一至四類人才臺賬,指導區直、盟市建立五至六類人才臺賬,跟蹤落實政策和支持,同時結合落實《內蒙古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和改進新時代人才工作的實施意見》,建立人才工作督辦機制,確保人才政策有效落實。
典型案例
山東省濰坊市法院:深化府院聯動,推出“知道就辦”10條務實舉措
9月19日,濰坊市政府新聞辦舉行“知道就辦”優化法治營商環境新聞發布會,介紹濰坊法院優化法治營商環境有關情況。今年以來,濰坊法院樹立“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理念,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扎實推進優化法治營商環境各項工作,為全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積極創新“法院+”聯動服務機制,釋放市場主體活力。濰坊法院先后召開服務民營經濟、金融高質量發展、品牌濰坊建設座談會,及時解決商協會、企業、金融機構反映問題80余個。推行“知道就辦”工作機制,出臺10條服務措施,強化“事經我手我負責、知道亦有責”司法服務理念,以更加優良的司法作風、更加優質的訴訟服務助力法治營商環境建設。
緊緊圍繞“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深化府院聯動,實現了辦案“三個效果”的有機統一。堅持“抓前端、治未病”,推行“調裁一體”模式,加強與商協會等調解組織的對接,指導訴前調解糾紛3.8萬件。堅持辦案與治理并重,先后向工商聯、金融監管、農業農村等部門提出司法建議27件,實現“辦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扎實推進涉企案件“執行不到位、案結事未了”專項治理,充分運用提級執行、交叉執行機制,提高涉企案件的執行到位率。加大涉企案件信用修復力度,釋放市場主體活力。
推出“知道就辦”10條務實舉措,營商環境法治化水平再提升。一是打造12368“知道就辦”營商環境司法服務熱線。按照“一號通辦、統一受理、分類處置、分級負責、限時辦結、一辦到底”的原則,歸并升級全市法院12368訴訟服務熱線,搭建“知道就辦”營商環境訴訟“總客服”。二是推行院領導“周三約訪”制度。在堅持日常接訪制度的情況下,確定全市法院每周三為分管院領導公開約訪日,面對面聽取企業、群眾訴求。三是實行“有信必復”。對企業、群眾的來信實行“有信必復”,嚴格信訪事項接收、登記、分流、回復、辦理、答復、查詢、監督全流程“一網通辦”,所有來信,7日內回復企業、群眾來信接收和流轉情況,三個月內實質性答復。四是暢通立案、跨域訴訟服務渠道。嚴格落實立案登記制,做到有案必立、有訴必理。推動訴訟事項跨區域遠程辦理、跨層級聯動辦理,解決好企業、群眾異地訴訟難等問題。五是深入開展涉企案件“執行不到位、案結事未了”專項治理。以重點案件為突破口,對以企業為申請執行人的案件開展集中治理,提升涉企案件的執行到位率。加大提級執行、協同執行、交叉執行力度,集中解決程序難點和堵點問題。六是打造“法院+”聯動服務機制。深化府院聯動,完善“法院+工商聯”“法院+金融監管”“法院+住建”等聯動服務機制,凝聚合力釋放效能。七是依法護航房地產行業高質量發展。妥善審理涉房地產糾紛等案件。嚴格落實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工作要求,依法保障“白名單”項目有序開展。依法推進執破融合工作,綜合運用破產重整、重整式清算等手段推動企業再生。八是依法服務“品牌濰坊”建設。加大對特色農業品牌、地理標志品牌、非物質文化遺產品牌的保護力度,依法保護企業自主知識產權。九是做實法官指導調解工作。在全市221個調解組織設立指導法官名冊,每個調解組織至少確定一名指導法官。法官在指導調解工作的同時注重做好信息監測、風險預警工作。十是依法保護企業和企業家合法權益。加強對企業和企業家合法權益的刑事司法保護,依法懲處侵害企業合法權益以及企業家人身財產安全的犯罪,嚴厲打擊壟斷經濟資源、市場資源的涉黑涉惡違法犯罪活動。審慎采取查封、扣押等強制措施,最大限度維持企業的造血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