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證監會對多家公司進行立案調查。
錦州港收兩份立案告知書
ST錦港(600190.SH,900952.SH)發布公告稱,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出具的《立案告知書》,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該公司表示,立案調查期間,將積極配合中國證監會的調查工作,并嚴格按照監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同時,ST錦港還披露,股東西藏海涵交通發展有限公司、西藏天圣交通發展投資有限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的《立案告知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前述股東立案。
值得注意的是,ST錦港此前因無法在法定期限內披露2024年半年度報告,其股票自9月2日起停牌,于10月31日完成定期報告的披露工作,前三季度虧損超20億元,但該公司股票于今日復牌便一字漲停。
此外,證監會還對ST錦港下發了《行政處罰決定書》。
證監會指出,錦州港為了做大收入和利潤、滿足銀行貸款需求,與7家公司開展無商業實質的貿易業務。2018年至2021年,錦州港與上述7家公司開展貿易業務虛增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和利潤總額,導致2018年至2021年年度報告虛假記載。
時任董事長徐健和時任副董事長、總經理劉輝是錦州港前述信息披露違法行為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時任董事鮑晨欽、時任財務總監李挺、時任副總經理寧鴻鵬、時任副總經理曹成是錦州港前述信息披露違法行為的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證監會決定:對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800萬元罰款;對徐健、劉輝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400萬元罰款;對鮑晨欽、李挺、寧鴻鵬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200萬元罰款;對曹成給予警告,并處以100萬元罰款。
鑒于徐健、劉輝違法行為惡劣,違法情節較為嚴重,證監會還決定對徐健、劉輝采取10年市場禁入措施。
京山輕機涉嫌信披違法違規被立案
京山輕機(000821.SZ)發布公告稱,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因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慧大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簡稱“慧大成”)虛增利潤,導致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
京山輕機表示,公司就上述立案調查事項進行了自查,具體情況如下:
公司已于2022年1月29日對相關年度財務報表進行會計差錯更正及追溯調整,并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了相關審計報告,已將與慧大成相關的會計差錯事項進行了調整。此次立案調查不會對公司生產、經營和管理造成重大不利影響。
該次會計差錯調整是對慧大成歷史財務情況的回溯,不影響公司主營業務光伏裝備業務和包裝裝備業務的經營。目前公司各項生產經營活動正常開展,經營狀況平穩有序。
此外,智動力(300686.SZ)同日公告披露,公司實際控制人兼董事長吳加維、實際控制人兼董事陳奕純、董事兼副總經理陳丹華于2024年11月1日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吳加維、陳奕純立案;因涉嫌違反限制性規定轉讓公司股票,中國證監會決定對陳丹華立案。
智動力表示,在立案調查期間,三人將積極配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工作。目前公司生產經營情況正常,該事項不會對公司日常經營活動產生重大影響。目前公司生產經營情況正常,該事項不會對公司日常經營活動產生重大影響。
(聲明:文章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