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財經全媒體記者徐小瓊 卓皙雯 廣州報道
隨著數據要素市場不斷完善,各地紛紛加快推動發展數據交易場所建設,促進數據資源的高效流通與應用。3月24日,河南發布了《河南省2025年推進“人工智能+”行動工作要點》,提出要做強鄭州數據交易中心,爭創國家級行業數據交易場所。27日,《河南省促進數據產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出臺,也明確支持鄭州數據交易中心爭創國家級數據交易場所。同時,湖南出臺2025年政務服務和數據工作要點,提出將促進數據交易場所規范發展,推進湖南大數據交易所與全國其他數據交易機構互認互通。
1. 河南:連發兩文爭創國家級數據交易場所
3月24日,為推動人工智能行業高質量發展,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了《河南省2025年推進“人工智能+”行動工作要點》。文件提到,應做強鄭州數據交易中心,爭創國家級行業數據交易場所,2025年備案數據交易規模達到50億元。
27日,河南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河南省促進數據產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其中強調,支持鄭州數據交易中心加快與國內其他數據交易場所互認互通,優化交易流程,豐富交易產品,帶動數商和第三方服務機構加快集聚,爭創國家級數據交易場所。
南財數據點評:鄭州數據交易中心自成立以來,積極建設多層次的數據資源合作機制和數據產品開發體系,激發數據要素潛力,取得了顯著成效。截至3月,鄭州數據交易中心已上線14個行業數據專區,累計掛牌數據資源和上架數據服務1583件,注冊用戶506個,覆蓋應用場景100余種,促成交易1024筆,實現交易額20.72億元。
鄭州數據交易中心爭創國家級數據交易場所,不僅能提升數據交易效率和安全性,規范數據要素市場發展,打造全國標桿性數據交易機構,還能積極探索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的河南路徑,助力河南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
2. 湖南發布2025年政務服務和數據工作要點
3月26日,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了《湖南省2025年政務服務和數據工作要點》。文件提出,在完善數據基礎制度體系方面,將推動出臺《湖南省數據條例》,出臺數據相關基礎制度,探索建立“三權分置”的數據產權運行機制,完善數據交易制度規則。同時,湖南將促進數據交易場所規范發展,推進湖南大數據交易所與全國其他數據交易機構互認互通。
南財數據點評:2024年,湖南獲批建設國家數據要素綜合試驗區,發布數據目錄3.6萬余條、數據項58萬多個、掛接率超過90%,下載承接國家目錄資源10416條。3月19日,湖南召開2025年全省政務服務和數據工作會議。會議強調,將聚焦“把湖南打造成數據資源交易‘國家隊’”的目標,開展數字湖南強基提能攻堅行動。
3. 福建:數據使用量大于3000萬單項單次需0.06元一條
近日,福建省公共數據資源開發服務平臺發布了《福建省公共數據運營服務費收費標準(試行)》,明確福建省公共數據運營服務費采取“技術服務費+存算設施使用費”分項收費的模式。其中,技術服務費按照應用場景的數據使用量計量,試行期間采用累進階梯計費模式,通過分檔累加計算出總費用。在該收費模式下,數據使用量越高,技術服務費單價越低,數據使用量小于300萬服務費為0.1元/項/條/次,使用量在300萬到3000萬之間服務費為0.08元/項/條/次;使用量大于3000萬服務費為0.06元/項/條/次。對于存算設施有特殊需求,或基礎服務無法滿足存算需求的,數據使用主體可向平臺運營單位提出申請開通,試行期間計費不收費。
南財數據點評:福建是全國公共數據資源開發利用試點省份之一,此前已出臺了《福建省大數據發展條例》《福建省公共數據資源登記管理辦法(試行)》《福建省促進數據要素流通交易的若干措施》等多個文件,此次發布實施的《福建省公共數據運營服務收費標準(試行)》,有效彌補了全國公共數據運營服務定價收費的空白,在全國率先建立公共數據授權運營價格形成機制,破局打通公共數據資源市場化配置利用“最后一公里”。
4. 三大運營商入表金額大增426%至13億元
近日,中國移動、中國聯通和中國電信三大運營商數據資源入表情況已全部披露。年報數據顯示,三家運營商合計數據資產入表金額達到13.66億元,較2024年半年報首次披露的2.6億元增長426%。其中,中國移動入表金額增長幅度最為顯著,增量超過中國電信和中國聯通兩家之和。
南財數據點評:整體來看,三大運營商數據資源入表規模呈現階梯式擴張,但增速分化明顯。中國移動增速呈現“跨級跳”特征,環比增長由三季度的37.1%躍升至年報披露的541.7%。相比之下,中國電信的走勢略顯疲態,雖在三季度率先發力,環比增長達139.5%,但年報增速回落至81.8%,增長動能趨緩。
從數據資源與數據產品上架數量的關系來看,三大運營商的入表金額與上架產品數量呈現一定正相關。其中,中國移動全年上架152個數據產品,居三家之首,數據資源入表金額亦為最高;而中國電信上架數量最少,入表金額位列末位。
5. 數據領域常用名詞解釋(第二批)發布
3月29日 ,國家數據局發布了數據領域常用名詞解釋(第二批)。后續還將結合實踐需求和發展需要迭代完善名詞解釋。文件包含數據產權、數據產權登記、數據持有權、數據使用權、數據經營權、衍生數據、企業數據、數據交易機構、數據場內交易、數據場外交易、數據交易撮合、數據第三方專業服務機構、數據產業、數據標注產業、數字產業集群、可信數據空間、數據使用控制、數據基礎設施、算力調度、算力池化等20項數據要素領域的名詞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