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南沙區發布《關于優化調整南沙區房地產政策的通知》,在南沙區范圍內購買商品住房不再審核購房資格。
通知指出,對于項目可售(含已售)車位、車庫數量超過本項目區劃內房屋套數且符合項目土地用地性質為B類;項目已完成竣工驗收一年以上;項目已公開出售整體車位、車庫半年以上所有條件的商服類項目,在保證本項目區劃內業主可購買或租用一個車位或車庫的前提下,剩余可售車位、車庫全面放開限購。
此次調整旨在更好滿足居民剛性住房需求和多樣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進一步優化調整南沙區房地產政策。
通知自2024年9月28日起施行。
附全文:
關于優化調整南沙區房地產政策的通知
各相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更好滿足居民剛性住房需求和多樣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進一步優化調整南沙區房地產政策,具體通知如下:
一、在南沙區范圍內購買商品住房不再審核購房資格。
二、對于項目可售(含已售)車位、車庫數量超過本項目區劃內房屋套數且符合以下所有條件的商服類項目,在保證本項目區劃內業主可購買或租用一個車位或車庫的前提下,剩余可售車位、車庫全面放開限購:
1.項目土地用地性質為B類;
2.項目已完成竣工驗收一年以上;
3.項目已公開出售整體車位、車庫半年以上。
本通知自2024年9月28日起施行,原有政策與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執行。
廣州市南沙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4年9月27日